訓導 (Discipline)

訓導組以積極、具鼓勵性的方式協助學生改善品德方面的問題,例如:推行「以服務代替處分計劃」、「奬貼制度」等。


1. 原則:

1.1 訓輔並重 

1.2 給予初犯學生自新機會 

1.3 為整體著想,絕不姑息嚴重騷擾老師及同學的學生 

1.4 多做預防性工作


2. 目標:

2.1 培養良好校風 

2.2 以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為本,培養學生良好品格 

2.3 及早控制問題學生,以免不良風氣擴散 

2.4 維持上課前及轉堂時的秩序 

2.5 培養良好的集隊風氣

2.6 從旁協助老師解決上課時的秩序問題 

2.7 培育更多高質素學長,以便減輕當值老師的工作量 

2.8 加強與老師的聯繫和合作,以便有效推動訓導工作 

2.9 加強與家長的聯繫和合作,以便更有效解決學生的問題


3. 實行方法:

3.1 訓導處於九月初接見問題學生,給予適當跟進及勸導 

3.2 對有改進的問題學生給予適當鼓勵 

3.3 對不思改進及繼續犯嚴重過失的問題學生給予直接懲罰:處罰停課或停學,以警惕其他學生 

3.4 請老師嚴格執行轉堂時學生離開課室的規則 

3.5 請班主任和授課老師協助排隊及帶隊到其他上課地點 

3.6 要求各班班長於上課前及轉堂時肩負維持課室秩序的責任,並將擅離課室的學生名字記錄及通知班主任 

3.7 轉堂時訓導組老師會在走廊作突擊檢查 

3.8 安排訓導老師於集會時當值 

3.9 安排學長於集會時當值 

3.10若有學生嚴重騷擾上課秩序,有關老師可即時移離肇事學生,並以書面或口頭報告方式通知訓導組,訓導組將會從旁協助

3.11 透過學生手冊、電話聯絡、短訊、電郵或約見家長等不同方式以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繫 

3.12 訓、輔攜手,與問題學生的家長溝通,共商幫助解決其子女操行的辦法:如有需要,將進行家訪